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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嫌犯戴脚镣_服刑人员怎么办理房产解押

一次开车途径路边一个小超市想下去买盒烟,正靠边停车时走过一个警察,让我把车稍微停远一点。开出几十米后把车停好,下车后才发现,小超市门前停着一辆窗户上有铁栏的警用面包车。车侧的推拉门打开后,下来两个警察,站在车门两侧,一边一个架着一个脚穿布鞋,戴着手铐,趟着脚镣的犯人从车上下来,走向小超市旁边的一家商店。当时就把我吓着了,以前只在电视剧里见过,第一次亲眼见到这样的场景。虽然几年过去了,那个犯人趟着脚镣“哗啦哗啦”的声音至今难忘。是震撼?恐惧……?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受。

人生第一次看见戴脚镣的在押人员是在1983年初春。我家住在县看守所附近,每天上学放学要经过看守所门前一段道路,自己总是望一眼黑黑的大铁门,希望看见有犯人被押出来但一直没有见到,严打开始后公安局车辆都抓人办案去了,有时提审犯人改为步行押送。有一天下午我提前回家路过看守所,看见远处走来三个人,两名武警一名犯人,我纳闷他们走的怎么这么慢,近一些听到铁链磕碰声音,经过身边发现男犯人带着手镣和沉重的脚镣,两手提着脚镣艰难地走向看守所。我看见犯人走远,回忆起以前电影里戴脚镣的动作,感觉人一旦失去自由是多么痛苦。

我做执业律师后曾在法院刑事审判法庭、看守所和监狱见过戴脚镣的人,他们没有戴自己第一次目睹的沉重脚镣。以前法院审理轻罪犯人不戴脚镣,后来有犯人在法庭上脱逃,全国法院规定出庭可以摘下手铐但必须戴脚镣,我代理的一起六十岁老太太故意伤害罪案件,老太太家人与司法机关还有挺熟的关系,出庭时她也戴着脚镣,法警不敢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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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很早就想写一下这个兄弟,他是在等待执行的死刑犯,可以说费了很大的周折,才得到了仅有10钟的见面,看到他带着脚镣,艰难的走到会见室,顿然对法律更加敬畏。

他脚镣的中间拴一个布条,把脚镣提起,便于行走。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尝命的定律,他故意杀人,重罪难逃。

有意去看他,又费劲儿见他,并不是要对他说什么话,再说,既是说什么也没有什么用。一个既将被执行的死刑犯,求生的渴望,从他死神般的眼睛里,已经流露出来。

他杀人的前几个月,见过一次,是他涉嫌绑架进去了几个月,才出来时,只是受害人的谅解,他躲过了,如果那次判刑,可能会避免他杀人犯罪。

我见他的主要目的,是从他年轻时就帮助过他,后来他伙同别人一起想坑我,从别人那里得知情况,我质问过他,他否认有意,只是开玩笑说的。他涉嫌的绑架一事,是他单位的领导,他的人把领导拽上车,拉到了乡镇上,至到与单位的债务分歧和解,三个多小时后,领导又回来了。警方已经布控,随即他和参与作案的人一一被抓,几个月后又出来了。

那次的见面,从他那得意的口气里,暴露了他的犯罪心理,不但没有悔改和愧疚之意,很可能还会挺而走险,以身试法。听他说那些话,当时就对他说,”不要再乱来,别真搞到落一个打靶的下场。”见他就是验证给他预言,两年多时间,”他争取到了打靶的资格。”

10分钟时间,没有什么话,他曾摇头,欲言又止,只说哥哥这时还来看我,没听进你的话……我也没有合适的安慰语言,只是说想开点儿……

他到案后没人来看他,案发在外地,有点儿远,另外在这期间可能不让会见,加上他几次犯事儿,家里也许早就没指望了的。杀的人是个少年才16岁。

妈妈建房子的几万块钱被他骗了,儿子是受妈妈的意思,找他还钱的,哪想到把少年骗进了包谷地里,结果了少年的生命。

只所以见他,一是验证一下他今天的下场,只所以能允许见到他,他是个案,作案动机,作案手段都清楚明朗,不会有串供之嫌。

10分钟后,两个警察架着,他回头再看着我,求生的目光闪湿着眼泪……从看守所走出,心里也仿佛戴着脚镣,迈不开沉重的步子……

(网络图片)

看守所戴脚镣分两种。

1是死刑脚镣、比较轻,也就3斤多点,因为戴的时间长,从中院一审死刑判决下来开始戴,还要等高院复查复审一系列下来最快也要一年多才结案拉去打靶。如果上诉就久了,如何维持原判也要三年左右菜能死。这镣得多折磨人。

2是惩戒镣,惩罚打架闹事的,18斤。一般戴一周,哪个干部戴的要等到下周他值班了才能解。叫解玲还需系铃人。因为他值班你打架闹事他挨扣钱的。所以別的干部是不能给你开的,这是规矩。

九几年的时候打架闹事被整得最惨,一副脚镣18斤外加中间焊了个10斤大铁球。走路要用绳子提起铁球才能走。还要拖着镣一个一个监舍的都走到门口,重复的对里面的同牢说:“对不起,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然后禁闭房一个月,解禁才能解镣。

关于禁闭室就不详细了,估计过不了审

在看守所戴脚镣的话一般有三种情况,监狱一般是看到不戴脚镣的

一:一审死刑犯,一审判决死刑,如果是死缓的话是只用戴手铐不戴脚镣的,判决书收到的那一刻起,就会被管教干部叫出去,回来之后,手铐脚镣就都戴上了,回来的路上老远就听得到脚镣拖在地上的声音了,外加个黄马褂,一般都脚镣最轻也有三十斤左右吧,你想正常活动那基本是不可能的,现在并没有限制活动区域,但你也基本上就只能在原地铺位上那么大的范围活动了,试下一下,你脚上套了个三十斤的脚镣,手上还靠着手铐,你能怎么活动,铺位的话和普通的铺位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铺位不会加人,至于其他的防范措施,24小时都有人值班,所以不怕会搞出什么其他动静的

二:是严重违规例如打架,顶撞管教干部,就被被上戒具,脚镣也分很多种,普通的两个卡子和一条铁链,大概三十斤左右吧,然后还有带个铁球的,那你基本上是动不了,你想活动一下就得抱着那个铁球,还有工字的,就像工字一样,上面两个卡子,下面两个卡子连在一起,还有一种是猴子鐐,和普通鐐一样,两个卡子和一根铁链,唯一的区别是有一只手是卡在那跟链子上的,等于你随时随刻都是不能直腰,要猴子一样锁着自己身体那样,包括吃饭,睡觉都是那个姿势,一般这种惩戒时间是一个星期到两个星期

三:是去医院,当你病比较严重时,会把你送到外面的监狱去看病,这个时候也需要带上脚镣,为防止你逃脱,另外会有武警和干部轮流值班看守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外地要调回本地监狱,这种也需要,当看到这种现象时没必要害怕或者恐慌,他们也是人,而且他们基本活动范围已经被压缩到最小了没什么可怕的,一般做到敬而远之就好了,不要去好奇。

谢谢邀请!

其实犯人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都只是普通人而已,和我们身边的熟悉面孔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里面和在外面”罢了。

而未知好奇和一些影视电影的侵袭,使得我们想当然的认为他们很可怕,其实,也许现实中你身边的“正常人”才更可怕。


而在看守所,哪几类人会戴脚镣?

1,故意杀人罪。

这类人因为主观目的就是为了杀人,所以大多都是高刑期甚至死刑的。而能故意的杀人,肯定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更多的在思想上很偏激,属于高度危险类型。

因此,戴脚镣也使得在集体监管生活中,能限制其一定的暴力行为。

而当判决下来,如果不是死刑立即执行,会在判决下达后,解除脚镣,而在此之前会一直戴着生活,吃饭、睡觉、洗澡、上厕所都要戴着。

2,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人。

除故意杀人罪外,其他罪行的犯人进看守所是不用戴脚镣的。而当他因为重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会在判决下达之日起被戴上脚镣。

如果因二审和最高法改判能不死,在裁决书下达之日起,会解除脚镣。

如果一直都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幅脚镣会陪伴他到死刑执行的当天才会被解除。

3,开庭受审的在押人员。

刑事案件,在开庭当天,从看守所到法庭,全程需要戴脚镣。有的地方在开庭时会解除脚镣,而有的地方开庭也需戴着脚镣。

庭审结束后,在从法庭送回看守所这段路,也需要全程戴着脚镣,到看守所后解除。

4,被惩戒的在押人员。

虽然看守所有很多“方式”来让不听话不老实的在押人员老实,但正儿八经的合法惩戒方式就是“戴戒具”

脚镣的类型有很多,有重有轻,有长有短,五花八门。根据你的行为采取不同的脚镣予以惩戒。具体不多做介绍,自行脑补。


如果论感受的话?

能被戴上脚镣的,大多是些可怜人。虽然很多都罪有应得,但其实和他们交谈的时候,他们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甚至很多都心地善良心肠很好。

但命运就是如此,死刑犯如果流程走的慢的话,一副脚镣可能会陪伴他很久,他们会把脚镣磨的铮亮,犹如自己最深爱的玩具,或者把它理解为了身体的一部。

他们会努力去适应这幅脚镣带给他的不适,习惯后,脚镣也许就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

其实只有脚镣能陪伴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而失去脚镣,也就代表了生命的终结。

回答问题前我们先介绍下脚镣的基本情况;

脚镣是一种金属质地的用于束缚犯人双脚使其不能走快的警用器械,通常由镣环和镣链两部分构成。使用方法是将镣环套在犯人的双脚脚踝上,镣环上配有锁具或者铆钉孔,可以通过锁住锁具或者在铆钉口钉死铆钉将镣环固定在犯人双脚上,使犯人不能取下自由行走。镣链是连接双脚镣环的金属链。

惩戒性质的重镣

脚镣是一种临时固定或者约束的一种警械、也叫戒具。戒具是指为防止犯人,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行凶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依法设置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工具。警械有手铐、脚镣、警绳等。

普通的脚镣、轻镣

脚镣根据不同的角度分类不同;

1、根据重量的不同可以分为重镣和轻镣;

2、根据适用的犯人不同分为普通脚镣和死囚脚镣;

3、根据固定镣环方法不同分为脚铐,警用脚镣和监狱用铆钉式脚镣。

4、根据开锁方式不同分为钥匙脚镣以及螺丝固定脚镣。

通常脚镣的是由钢铁做成的,总重量最重的有接近18公斤,我国目前使用的普遍约有3公斤左右。主体材质是钢铁材质。

惩戒镣、重镣

脚镣的作用以及功能;

戒具是指为防止犯人,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行凶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依法设置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警用器械。

正在加戴普通脚镣

有以下几种情况会被加带脚镣;

1、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

2、生病需要外出就医的在押人员;

3、在关押期间严重闹监,不服从管理、欺压他人等行为的;

4、外出去法院参加开庭审理的在押人员;

5、有特殊癖好的人网购皮质、铁质手铐脚镣!明确告知,违规使用属违法!不建议正常人士购买使用!

绝大多数的脚镣都是在监狱或者看守所使用,法庭开庭的时候法警也会用。除此之外,别的单位甚少使用脚镣这种戒具!

我们普通人会在哪几种情况下有可能看到加戴脚镣的人:

通常情况下,第1/3条的人家戴脚镣我们普通人是不可能看到的。第1/4条我们普通人就有机会看到。

第一条;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遇到严重疾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看守所、监狱需要带其外出就医。外出就医规定要求必须加戴脚镣、电子脚镣。确保就医过程安全,不能发生脱逃事故!全国绝大多数看守所带人外出就医就去当地老百姓去的普通医院。这时候就有可能看到了。

第四条;现在绝大多数的法院开庭审理都属于公开审理,我国公民都有权利去法庭现场旁听,只需要登记个人信息,遵守法庭秩序即可。法庭审理时,犯罪嫌疑人也是加戴脚镣的。这时候也可以看到。但是事不关己的按键,普通老百姓也不会去凑热闹旁听。

回到问题:亲眼见到戴脚镣的在押或服刑人员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取决于你所从事的职业来决定你的感受。

如果您很少接触此类情况,那第一次亲眼看到加戴手铐脚镣肯定是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有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感受:

1、震惊加上好奇的感觉;

2、胆小的也有可能是一种心惊害怕的感觉;

3、有种远远躲避、不愿靠近的感觉;

4、不知内情的老百姓甚至于会有同情可怜的感觉;

5、听着脚镣拖在地上,铁链摩擦在地上的声音,加上步履蹒跚的脚步,会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甚至于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以上几种感觉应该就是我们大部分普通人看到这种场景后的感觉。您认为你?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感受与看法。

如果您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上班,习惯了以后,就只会把加戴脚镣作为一种规定用的戒具。作为一种工具使用。那就会习以为常或者是给被人戴脚镣!

总的来说,因为我们日常很少有机会看到加戴脚镣的情况,所以会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看到的那一瞬间会首先感觉很惊讶。

其实加戴脚镣不仅仅是为了惩戒与安全着想,这也是对于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犯罪的人的一种惩罚。戴上脚镣手铐在普通人面前出现,这本身就是限制自由、拘束约束的一种表现。也告诫我们普通老百姓——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后悔忏悔、痛哭流涕的被告人

他们绝大部分也只是普通人,并不是罪恶滔天、十恶不赦的杀人狂魔。他们也有他们的家庭、亲人,也有自己的理想与美好愿望。下次再碰到类似情况,不要惊慌害怕。给与他们一些善意与鼓励的眼神。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彻底改正了就是好公民!

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专注于法与生活的点点滴滴。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咨询。欢迎留言讨论。也欢迎私信交流。谢谢阅读!

(图片来源自网络,违规请通告删除)

每当看到戴脚镣、手铐的犯人,心里就无比震撼。

记得那一年到看守所会见一个投毒杀人的女犯人,因为该犯人在一审期间已判处死刑。宣判后即被戴上脚镣,该犯人为了活命,争取最后一次机会,要求上诉。

我到看守所见她的时候,只见她从监狱号房里蹒跚而出,脚上戴着沉重的脚镣,一步一挪地向前走。表情非常吃力,也非常痛苦,不时地弯腰用手扶着脚镣,走一段时间就歇一会儿。

当时就感觉到,犯人戴着这么沉重的脚镣,就是有再大的本事也跑不了了。

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之所以被戴上脚镣,一是防止他逃跑,二是防止他自杀,三是防止他伤害别人。这就是所称的死刑犯。

还有一次在开庭的之前,法庭准备就绪,下面坐满了被告人的亲戚和朋友,鸦雀无声。

当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的时候,老远就听到被告人脚上的铁链摩擦水泥地的呼啦呼啦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非常刺耳。被告人的亲属都手捂胸口,掩面而泣……

所以,干什么事也都不能犯法,犯法之后不仅会被戴上脚镣手铐,而且会颜面扫地!

好自为之。

我们公司接到一个女子监狱附属医院改装会议室广播系统的工程,我作为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人生第一次进到监狱里而且还是女子监狱。当我如此近距离看到犯人带上脚镣和手铐,当时我第一的内心反应是——人的尊严怎么如此廉价!

去年5月,因为工作我们需要进到女子监狱附属医院里面去施工,我们开好证明,提供身份证信息和指纹。通过层层的认证和检查,收缴了除钥匙以外的任何随身物品,穿上施工用的黄色小马甲,这才允许进入施工。

我们施工的区域需要进到女犯人的宿舍,我们每一次进去其实都挺尴尬的。陪同的狱警是一个身材非常高挑,眼睛大大的年轻女孩。她走路带风,嗓门也大,她会朝着寝室过道大门大声的喊“有男师傅要进去施工,所有人回到寝室,去看一看厕所里有没有人”等确定过道没人了,我们才能进去施工,当时心里怕怕的,都说女子监狱里的人像老虎。

临近中午狱警通知我们必须要出去了,犯人要吃饭午休这是必须要保证的。我们收拾工具,已经有很多人排着队打饭了,我看了一眼,一个素菜一个荤菜,伙食还是挺好的。

工程改造弄了三天,第四天的开始调试。这是狱警安排了两个女犯人来学习,以后组织活动都是女犯人必须参与的。这也是我这么近第一次接触女犯人,这两个年轻女孩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进来,我也不敢问。接触下来,其实她们和外面的女孩并没什么俩样,挺阳光的,有说有笑。要不是在这特殊的地方,穿着特殊的衣服,你都不能把她们联想到是犯人。听说她们还经常组织有跳舞和歌唱等文艺活动。

在这个监狱附属医院里有一些生病好了的,会转出去回到正常的医院里,生病的也会转进来。这就发生了我一开始看到的那一幕,女犯人会被带上脚镣和手铐,用扫描仪在身上检查,然后依次上车。当时我的第一反应真的是人的尊严好卑微,好廉价。因为我是站在一个自由人的观点去评论这一视觉冲击,等过了一会我坦然了,因为她们是犯了错的,在这里她们失去自由是来改造悔过的。


其实通过这次进入女子监狱的机会,和狱警,女犯人接触下来。大大的改观了我之前受到电视剧里对监狱生活描写的影响。狱警凶神恶煞对待犯人非打即骂,犯人没一点自由和人权。真实我看到的并不是这样!

狱警和犯人并不是敌对关系,我觉得狱警就像幼儿园的老师,犯人就像一群不听话的孩子。这里配得有医生还有心理指导,帮助她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好好的改造。

犯人在监狱里也不是完全失去自己,我看到的,监狱里有一片菜园都是她们亲手种的,绿油油的蔬菜暗示着她们也会有一个美好的新生

监狱里还有读书室,狱警也会常常请一些老师给犯人们上课,培训工作技能。

对于伙食,不是发霉的馒头和大米。只要不浪费,她们每天都会有不同的食谱,新鲜的蔬菜。

犯人并不可怕,也许她们曾经是犯了错,现在也接受了惩罚。就和你身边的其他人一样,也有什么区别。

今年春天去北京的时候,在北京南站里面候车遇到一队犯人,押送人员都是便衣,一人押送一个,大约有十几个吧,犯人都穿自己的衣服,从衣服款式上看应该都是年轻人,所有人都带着手铐所有人都带着黑色的头套,并且头套连眼睛都不漏,都低着头,便衣用手牵着手铐,看着挺瘆人的,心里咯噔一下,胳膊上都瞬间起鸡皮疙瘩啦,那时就想这辈子也不能犯法太可怕啦!

戴脚镣的在押犯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已经一审判决下来是死刑的,因为死刑判决下来以后,为了防止犯人有过激的行为(何为过激举动,过激举动就是怕这个一审判判决下来的死刑犯因为接受不了等死而自杀,自残或者晚上睡觉趁同监室的犯人睡觉了,他反正是死定了,就想拉个垫背的然后攻击熟睡中的犯人)所以要限制他的活动半径,所以,一般一审判决下来的死刑犯,连睡觉都会戴着脚镣,而且脚镣跟大通铺的水泥铺他睡的那个位置脚的那一头钢筋是固定起来的,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这个死刑犯的吃喝拉撒洗澡,全在不足半米的距离内进行,洗澡用大盆子装一盆水,他就坐在盆里洗,大小便用桶放在他睡的地方,他就坐在桶上大小便,这个死刑犯就半米活动范围,你自己量一下,半米是什么概念

为什么要强调一审判决这四个字呢,我解释一下,免得有杠精抬杠,一般死刑犯在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下达以后(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死刑会启动自动上诉程序,自动上诉程序启动以后,案件就到达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是开始二审)二审如果维持原判,那么这死刑犯的生命就正式进入倒计时,他的资料就会被转到北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死刑复核以后,开始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该死刑犯就被拉去枪毙

第二种就是:犯了错,有暴力倾向或者不服从管教,顶撞管教,常规的约束手段已经对他不起作用了,这个时候就会给他阶段性的上脚镣,这种约束性脚镣是处罚措施,一般就是戴一个礼拜,然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延长,如果这个犯了错的犯人已经知道错了,写了悔过书,并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脚镣就会被接触,这种脚镣就难受了,脚镣后面有两个大铁坨,有三十斤的,有五十斤的,戴哪一种,要看此人的危险程度而定

我当年在看守所等判决的时候,我那个仓有两个死刑犯,C区全是一个仓两个死刑犯,死刑犯也是普通人,死到临头了真的是其言也善,我在看守所等判决的时候,我送走四个死刑犯,每一个都是早晨六点钟,武警带着绳子,和另外一副脚镣把他五花大绑,然后换脚镣架走的,有的面无表情(不惧怕死了)有的会哭(舍不得这人间盛世),有的会后悔(把没吃完的东西一一交代分给同监室的狱友)死刑犯是不会转移去监狱的

后来我被转移到监狱服刑去了,但看守所看守所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深入骨髓的,如今去年十二月十七号,我终于出来了,外面的世界变化巨大,还是外面好,外面自由,下图我的释放证,自由万岁…………

首先,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而这两种人员戴脚镣也是有区别的。

一,在押人员是属于没有接受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戴上了脚镣,那么他应该是犯了死罪,带着脚镣在看守所等候判决。当然,看守所在押人员在里面破坏监管持续,也有可能戴上脚镣的。

2003年夏天,因为帮朋友讨要欠款时做出了过激行为,被关进了看守所。在过渡监室跟老犯人打架又被调到了重刑犯监室。

一踏进监室的铁门,一股发霉的气息迎面扑来,铺板上一共端坐着10个人,有老有少,有的在看书,有的在聊天,更多的是好奇的看向了我。

“那个谁,新来的,你过来一下”,坐在最后面的一哥们发出了声音。我以为又是跟前面过渡监室一样,想给我一个下马威,我不动声色的捏紧了拳头向最后面那个人走去。

来到他面前才发现,他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而且他发型和外面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光头。

更让人心惊的是,他戴着手铐,是那种上螺丝用扳手扭紧的手铐,手铐还连接着一根铁链,这根铁链连接着脚上的脚镣。

我以为他也是因为在看守所打架闹事被戴上的手铐脚镣。这样戴着刑具的姿势肯定非常难受,想到这里,我捏紧的拳头松开了,我不能再闹事了,要不然这个东西戴我身上,我肯定受不了。

“别紧张,新来的,你是刚才在隔壁号子打架调过来的吧,那么大的动静,隔着两个号子都听得见,放心,这里没人走你的过场”他看着我松掉的拳头说道。

接着他又问我犯了什么事,他还帮我分析案情,就我这样的案子,不会超过3年,还嘲笑我没资格跟他们关在一个监室,他们这里全部都是会判十年以上的人。

通过跟他们这群人的聊天,我知道这个戴着手铐脚链的人姓谢,二十七岁,是个厨师。因为犯了命案判了死缓,后来上诉加刑被判了死刑,现在正在申诉中。

当被发回重审判处死刑时,小谢就被戴上了手铐脚镣,这一戴就是半年多。一天24小时都戴着,哪怕是洗澡上厕所也不例外。凡是跟刑具接触的皮肤全部摩擦溃烂了。

在医务人员的建议下,给手铐和脚镣缠绵了绷带,这样就避免了金属直接接触皮肤,虽然是死刑犯,该有的人权还是有的。远远看去,小谢就像是行走的僵尸木乃伊。

小谢每天都在惶恐中渡过,在看守所已经待了两年多,法律知识也学了不少,他对自己的案子更加清楚,申诉成功的机会非常渺茫,这么做,也许只是想多活几个月。

突如其来的死亡并不可怕,怕的就是明知道活着的希望不大,还要清醒的等待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他不再跟我们说话,总是一个人抱膝缩在角落。看守民警看到这样的情况以后,悄悄安排我们这些人监室他,防止小谢自杀。当然,这些会被纳入以后的减刑资格评比当中。

一个普通的早晨,没有任何征兆,小谢被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的执法武警拖出了监室……晚上,奖励了我们监室两大桶炖排骨,看着这两桶排骨,我们吃不下,感觉有些反胃。

二,服刑人员是已经被判决后的罪犯,是在监狱服刑,罪犯在监狱不服从管教,破坏监狱正常改造持续,只会戴手铐关禁闭,一般不会戴脚镣,严重的会加刑。

通过自身的经历综上所述,戴手铐脚镣不是正常人想要的体验,人到了这个地步是毫无尊严的,不信的自己在家试试,用绳子把自己手脚连在一起,保证你一天都受不了。

触犯了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小谢像条狗一样被锁了一年多,总共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七个月,最后还是被执行了死刑。你想想,这是多么的痛苦,当然,这也是他应得的惩罚。

我记得去年在连云港人民医院,当时我去看牙疼,排队的时候,看到两个警察押着一个带手铐,脚镣铐的犯人,男的,很年轻,最多二十多岁,脸上面无表情,身材很壮,走动间脚上的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声,还有一个警察在一边巡视,说实话,就看一眼,不敢直视。

只是感觉可惜,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为什么要犯罪,我不知道他被警察押着,带着手铐脚镣铐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里是什么样的心情?

没想到他也是看牙,而且排在我的后面,我进去诊室时,两个女医生说,后面要排到那个犯人了,都是小声说了两句就闭嘴了,好像大家都有好奇和恐惧的心理,一是怕犯人伺机逃脱,二是警察的枪也是真枪实弹。

女医生很平常的帮犯人看诊,开药,然后排队,最后押上警车走了。

医院里的人仿佛都松了口气,毕竟谁也没有直面过荷枪实弹的警察和带手铐脚链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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