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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8个月要离婚女方要离婚_离婚女方坚决不要孩子可以吗

虽然离婚了,但是打电话依然应该叫爸爸妈妈,起码的礼貌应该有,因为他们毕竟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而且还在帮你带孩子。。。

人应该有颗感恩的心,你离婚是和你老公离婚了,但是与爷爷奶奶没有直接关系,其实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啦,以前你已经叫妈妈,爸爸习惯了,那就继续这样称呼吧!

我的亲戚里面也有离婚的,也有孩子,我看他们离婚很多年了,但是见面了依然是喊爸爸妈妈。

这个问题不用纠结,一个称呼而已,可以按原来的叫法,继续叫爸妈,虽然离婚了,可他们还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毕竟是叫过爸妈的人,一时也不好改口,继续叫下去也没有错,离婚并不一定就是仇人。

别的称呼可能也不太适应,继续叫爸妈老人也不会挑毛病,这就看女方的意思了,如果心里可以放得下这段感情了,叫什么都没有错的。

如果实在不想继续称呼爸妈,叫叔叔阿姨也是可以的,毕竟是长辈,总要有个称呼,不然显得没有礼貌。

我有个朋友,离婚好几年了,还是要称呼以前的公婆为爸妈,看起来关系也不错,都是笑脸相迎,离婚并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可能夫妻双方实在不合适,做不成夫妻也不用做愁人,那对方父母可以继续称呼爸妈。

对老人还是要尊重的。

大哥你俩有了孩子,虽然离婚了,你说说看是不是娃他爸,娃他妈?

那有什么区别呢?离婚只是说明两个成人年不再是夫妻关系罢了,可其他的关系没有什么变化,再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是前妻了,但是还是可以叫孩子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

而且我觉得人都有习惯,如果你前妻改口了,那是不是也得你爸妈跟着改口?我觉得还是别了,有些东西模糊模糊过去了,较真起来,勾起往日的旧情,也很伤感的。

做为一个离婚半年的女人,我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我的经验是,如果离婚时和对方父母没有闹得很僵,称呼可以照旧。但如果和我一样,双方家人都闹得很不愉快,那么再叫爸妈,自己不愿意叫,对方也不愿意听。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我的做法是,和前夫约定好,每次他来接孩子过周末,都由我把孩子送到楼下,过完周末都由他送回来,这样基本不用再和对方父母碰面,避免尴尬和矛盾。平常说到他的父母,我都用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称呼。

其实称呼这个问题,还是看你们目前的关系,我对于前夫的嫂子、小姨、舅舅,都还是用原来的称呼,对前夫的父母是再叫不出也不愿意叫爸妈了,自己怎么不尴尬就怎么叫吧,不用想的太多,也不用勉强自己。

对于这种事情的看法,是这样的,你们现在有一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还在你家抚养,作为孩子的妈妈过去接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还证明这个母亲有责任心,如果碰到不负责的母亲你岂不是更头疼。

关于离婚的称呼问题,我是这样看的,离婚前怎么叫离婚后也怎么叫,没必要太过计较,你总不能过去改口叫名字或者叔叔吧,毕竟孩子还在那边呢,为了给孩子留下好印象也没有关系。

你说的提前打电话接孩子,我个人认为做的很对,在接孩子之前征求一下你家人的建议,你们家里面有人可以过来接孩子,孩子不在也不至于让人家白跑对不对,虽说已经离婚,作为男人该大气的还要大气一点,别斤斤计较这些事情,能配合的尽量配合就是了。以上谨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位朋友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观点讨论。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去接孩子,每次去都要提前打电话,该如何称呼?

既然你已经和他(她)们的儿子解除了婚姻关系,再要称呼你的前公婆为爸妈显然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也根本就不付合道理。我认为还是按照未婚之前,对普通长辈人的那种称呼比较合理。如果你的父母没有你前公婆年龄大的可以称呼大伯大娘,她们如果比你的父母小的,你可以称为他(她)为叔叔婶婶,这种称呼最为合情合理。

也有的人认为可以称为爸妈,可是这种已经离婚脱离这个家庭的人。见了前公婆还称呼他(她)们为爸妈,不但听起来让人感觉有些别扭而且于情于理都讲不通。如果是因为这家的儿子,不是离婚而是离世并且这个儿媳以照顾公婆和抚养孩子为名坐地招夫这类情况。

这样的儿媳完会可以继续称为公婆为爸妈,因为这个儿媳没脱离这个家庭。如果她脱离了这个家庭带走孩子另外嫁人,她就是再见了也不能称呼前公婆为爸妈了。我说的意思不是不是不可以叫,是因为你都不是这家的人了还叫人家前老公的父母叫爸妈是不是让人觉得点犯贱和没自尊的嫌疑。

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

感谢读者朋友们的阅读。

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离婚后互相怎么称呼,怎么称呼对方父母?我觉得夫妻之间可以去掉姓叫名字,称呼对方父母,还可以叫爸妈。

夫妻离婚了,不是老死不相往来,还有孩子牵扯两边的关系,还需经常见面或者电话联系。离婚了,互相怎么称呼?称呼对方名字最妥,去掉姓,称呼名字,自然大方,礼貌又不失亲切。

在孩子面前,还可以说“你爸”“你妈”,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也是一种慰藉。

称呼对方父母,可以还延续叫“爸”“妈”。如果实在叫不出口,也可以称呼孩子小名加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如“多多爷爷”。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这位兄弟:平静点儿,离婚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不要这么耿耿于怀、锱铢必较嘛。作为一位已经离婚20年的“老离”,对于这个离婚后彼此之间的称呼问题,我有四字相赠:一切照旧!

比如说,前妻名叫李雅丽,离婚前,我叫她“雅丽”,离婚后,仍叫她“雅丽”,她也一样,仍以我名字的后面两字叫我。我仍叫她父母(也就是前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她也仍叫我父母为“爸爸妈妈”。

她姐姐叫雅萍,我也称呼不变,离婚后一直叫她“萍姐”,我妹妹叫怡青,她也继续称我妹为“青妹”。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没变。20年如一日,双方都维持原样,这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多益处,我们让女儿知道:所有的大人,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没变,都很爱她。

两个人离了婚,做不了亲人,还可以做亲戚嘛!

看很多人说还可以叫爸妈,我真是一万个板砖加白眼砸过去。我们中国人把父母看的很重的,爸妈是那么好叫的吗?什么样的人才叫爸妈?有养育之恩才叫爸妈,配偶父母叫爸妈,是出于对配偶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和尊重。离婚了就是没有夫妻关系了,建立在夫妻关系上一切附属关系也就没了。这和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一样,那是血缘关系,离婚离不了血缘关系。离婚了还叫爸妈,那就是师出无名,名不正言不顺!如果这么做,我真是想问啊,这叫的人是有多贱,非要和前夫家的门槛沾点关系?还是前夫家还有个儿子等着娶自己兄弟的前妻?被叫的老人也要想想,答应别人叫爸妈了,你们怎么面对自己儿子后娶的儿媳?是默认你们不同意儿子和前儿媳的离婚,不认可儿子和后娶儿媳的关系吗?还是就想沾人家的便宜?人家既然喊爸妈了,你们也应了,你们打算给人家女儿的待遇还是儿媳的待遇?对这个女人自己的父母来说,不尴尬吗?自己的女儿喊完全没关系的人爸妈,这是否定自己的养育之恩吗?随便一个人都能喊爸妈,那是自己的教育太失败,还是自己对女儿已经差到随便一个人都能让女儿觉得温暖的份上了?对自己的孩子,你怎么解释自己和爸爸不是一家人了,但还叫别人爸妈?那是不是说,如果孩子爸再婚了,必须叫别人为妈?(如果后妈对孩子很好,叫妈也可以,对孩子不好,也叫妈?)还有,这个女人将来不结婚就算了,如果再婚,你让再婚对象一家怎么想?就算是以前公婆和儿媳关系好,离婚了不舍得,认了干亲,那也是干爸干妈!中国人是讲礼的人,离了婚,可以跟着孩子喊爷爷奶奶,还可以按自己辈分喊伯伯伯母,喊老太太,老太爷,喊什么不好,要喊爸妈?这就是陷所有人于不仁不义!

堂弟的前妻,跟堂弟生有两个儿子,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前妻是外地人,远嫁到我们这边,离婚后,儿子给了堂弟,自己孑然一身回了老家。他们离婚时,两个儿子年龄还比较小,堂弟前妻偶尔会回来看望儿子。

这个前弟妹,除了对堂弟没什么好脸色,回来的时候,对其他人都非常客气,跟离婚之前没什么两样,喊公公婆婆依然喊爸爸妈妈,喊我们还是喊大哥嫂子,所有亲戚,还是按以前那样称呼,甚至,堂弟的家族群里,他的前妻还在里面,偶尔会跟兄弟姐妹聊聊天,公婆生日的时候,还会发个红包,说一声生日快乐。

离婚之后,女方回公公婆婆家接孩子,应该怎么称呼他们?我觉得跟以前一样,该怎么称呼还是怎么称呼。

既然两个人选择离婚,那么肯定有一方是有过错的,但也仅限于此吧,除了极少数是因为公婆的问题。因此,虽然俩人离婚,大可不必把所有的关系闹得那么僵,除了那个过错方,其他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该怎么称呼还是怎么称呼,这样反而显得女方落落大方,处事得体。

离婚之后,许多公婆,都会在孩子面前说前儿媳妇的坏话哦,正常称呼公婆,堵住了悠悠之口,对孩子将来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离婚了,女方要经常去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问该怎么称呼?

这个问题,我认为在人物关系突然发现变化的情况下,称呼也是人物转变的标记。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媳关系和谐融洽,即使婚姻关系结束了,但在称呼上可能还会在一段时间延续以前的叫法,慢慢的就把叫法转变为普通的常人叫法。

我家小叔子和前妻离婚后,也常来看孩子,最初几年都是喊公婆爸爸妈妈的,也喊我嫂子,到后来逐渐喊将爸爸妈妈该称为叔叔阿姨了。

如果关系本来就不不融洽,婚姻期间也没喊过爸爸妈妈,那么离婚后出于礼貌叫一声叔叔阿姨也不错。

如果连叔叔阿姨也叫不出来,那也好办,你就说他爷爷或者他奶奶,也都知道叫的谁,互相也不为难。

总之,已经离婚了,在称呼上也没必要纠结,自己觉得怎么顺口就怎么叫,没什么定式,舒服为好。

谢谢邀请!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女方怎么称呼前公婆呢?这要看情况。

我朋友一直跟公婆相处融洽,没离婚前,公婆对她就像亲闺女似的,她跟婆婆也对付。

她离婚,是因为她怀孕时,她老公跟一个女的好上了,孩子1岁多时,她发现了她老公出轨了,朋友打算为了孩子原谅他,但前提是不能再跟那个女的有联系。

他老公嘴上答应着,可实际上还是偷偷地继续交往。她公婆也骂她老公,可他老公就是断不掉,最后朋友也不想受这个气,就主动提出了离婚。原本她坚持要孩子的,她公婆就跟她商量,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是老两口帮忙带,朋友可以随时看孩子。

朋友离婚后还要工作,孩子又那么小,所以朋友就答应了,每到周末、节假休息日,她就去公婆那接孩子。而她见到前公婆,都是喊爸妈的。

而前公婆带孩子也尽心尽责,朋友也就有了更多的精力面对离婚后的生活了。

所以,如果跟前公婆处的好,继续称呼“爸妈”也可以。

另一个朋友为了避免离婚尴尬,她称呼公婆是按孩子的辈分称呼的,喊公婆为孩子名字+爷爷或奶奶,也不觉得尴尬。

还有人直接改喊为叔叔、阿姨的。

我们邻居,她前儿媳妇离婚后,家庭聚会有时也喊她,他前夫再婚也有了另一半,所以她就喊老人叔叔阿姨,这样也避免了尴尬。

所以,离婚后前儿媳怎么称呼公婆,取决与前公婆的关系,但是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以孩子的名字+爷爷奶奶称谓,还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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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个多月了,可作为孩子的妈妈,每个礼拜的时候都要去看望自己在爷爷奶奶家住的孩子。去的时候要打电话,这电话该怎么称呼?我想你这个人是要讲良心的,人家作为爷爷奶奶的,又没有看护孙子孙女的义务,所以说他看护孙子孙女是很了不起的。老人们对儿女们的付出是神圣伟大的,作为曾经的儿媳妇儿也不要忘了感恩,因为这是你和你前夫的责任,你的公公婆婆却在承担着这份责任,因为你们的离异,老人们不得不年岁大了,还得照看孩子,所以说老人们没有错,老人们是对你们有功的,所以说作为前儿媳,你在打电话的时候一定要客气一些,我觉得以前该怎么称呼,现在也应该怎么称呼,毕竟他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你就应该重视他们,因为他们现在看的孩子是跟你骨肉相连的,也是在为你分担着一份责任和压力。所以要尊重长者,称呼爸爸妈妈。不管怎样,老人是最伟大的了,所以说尊重他们你也不损失尊严,也不丧失面子。只能说你是一个懂得感恩,孝顺的人。

我同事就是一个这样离婚的女人。他离婚都有十几年了,孩子一直在他的爷爷奶奶家成长,因为孩子的父亲已经另外成家立业了。爷爷奶奶含辛茹苦的把孩子一直照顾到18岁,上了大学。就为了照顾没有爸爸妈妈关爱的离异孩子,爷爷奶奶把自己的大儿子和老儿子都得罪了。老人们把孩子教育的彬彬有礼,善良阳光。所以说这样的老人真的是功不可没。可我的这个同事的女人,每次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说,喂我家的孩子在家吗?我要去看他。经常都是这种口气,后来我们这些跟他关系好的人说,你跟这样有恩与你的老人,不应该这样简单的称呼,而是应该像原来那样的称呼他们。这个同事跟我们说时间久远了都不好意思叫爸妈,只能这么叫了。后来我们看他确实如此,他觉得叫爸妈很尴尬。可是他这个人却很善良,每次去的时候也都给老人们买一些生活用品和吃的,我觉得这些都没有必要,而是应该称呼一些最亲切的。这才显现出对老人的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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